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需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2份),同时出示:
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
5.有权部门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6.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账号升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7.有关主管部门的改制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8.《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如何办理跨县(区)迁出
纳税人需提供下列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纳税人如何办理跨县(区)迁入
纳税人需提供《纳税人迁移通知书》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如何办理涉税账号变更、维护手续
纳税人因管理需要变更涉税账号时,应首先确认与变更前帐号关联的申报税款已入库(否则影响税款入库,产生滞纳金等后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然后到相关银行撤销原涉税账号,再到相关银行确认新的涉税账号,持相关银行出具的《涉税账号确认书》(国、地税留存联、加盖有银行、纳税人印鉴)分别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所属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账号确认、录入手续。
纳税人如果长期未使用涉税账号(如纳税人长期进行零申报),银行可能会进行涉税账号的冻结与睡眠操作,所以纳税人如长期进行零申报,则必须定期进行涉税帐号的维护,与相关银行、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分别确认涉税账号的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申报失败、不能及时扣取税款、产生滞纳金等后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如何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证件遗失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机关在核实相关材料后对遗失证件重新发放,纳税人需提供: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4.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决定资料
如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办理注销登记企业,请携带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地税部门《注销通知书》
3.发票领购簿及发票专用章
4.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收缴通知书
5.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业户如何办理停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提供如下资料:
1.《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2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的发票
个体工商业户如何办理复业登记
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办理时需提供《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定期定额户如何办理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纳税人在办理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时应填写《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1份,到个体工商户税源管理部门办理。